
2017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,也是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。为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、维护宪法权威的观念,鹤壁市农业局接到相关通知后,主要领导非常重视,主管领导立即做出批示,根据鹤司[2017]71号《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“12.4”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及时向全市农业系统转发该文件,要求12月底前将开展相关工作的材料上报市农业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。鹤壁市农业局立即制定2017年宪法宣传活动方案,12月4日当天利用机关大厅电子屏宣传宪法相关知识,同时在市农业局大门两边悬挂宣传标语,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教育,使农业局全体干部职工做到知宪法、守宪法、护宪法、依宪法办事。